企业出口模式改变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备案变更手续,包括税务、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备案变更。以该公司出口备案变更为例,该企业原为外贸企业,想要转为生产企业(内资)模式出口。对于这种情况《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将“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生产企业”,“退(免)税计算方法”变更为“免抵退税办法”。对于此情形,应关注备案变更前可退税出口业务应及时申报退税。同时,在变更审核通过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如果企业注销,也需要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